专项债是省级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)政府作为发行主体,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专项债务限额(余额限额和当年新增限额)内,发行的有偿还计划和稳定偿还资金来源的地方政府债券,债券发行后的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而不是经常性支出。
路灯作为城市的基本基础公用设施,可通过包装专项债的模式进行路灯的节能改造和数字化提升,通过路灯的运营(节电、广告、充电桩、停车等收益)来覆盖发债利息和建设成本的合作模式。
专项债作为目前国家大力提倡的地方政府融资手段,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,可为项目的资金筹集提供助力,对稳投资、扩内需、促增长具有重要意义。专项债资金重点用于十大领域:交通基础设施、能源、农林水利、生态环保、社会事业、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、新型基础设施、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项目、保障性安居工程。
其中,新型基础设施、新能源领域项目是城市整体建设提升过程中的重要内容,因涵盖建设内容范围广,项目覆盖范围大,仅依靠财政资金,实施难度较大。该两类项目因其优质的资产属性,在建成后具有良好的市场运营收益,与专项债要求的投资收益自平衡相匹配,因此谋划该类专项债项目,争取国家金融政策支持,既是在运作国家支持的优质项目,又具备资金申请的先天优势。